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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地委和院党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全所党的建设的状况,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所党委汇报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2、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制定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业务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抓好所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协助所党委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全所职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定期向所党委和行政负责人汇报职工思想工作情况,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4、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按期、规范地做好换届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政治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议事和决策机智。对党员进行管理,督促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以及交纳党费的情况。 5、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做好各支部书记、副书记及中层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对中层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6、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7、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按照《条例》规定的监督内容和方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如实向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反映群众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办公室主任:任冬莲
党委委员:郭志强 李占林 刘学义 王宏伟 张小虎 武毓常 李红玉
团委书记:张宏斌
经作所工会委员会 主要职能: 1、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益,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围绕科研单位的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发展稳定,努力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2、发挥以职代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增强领导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体现职工主人翁地位。 3、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工会主席:李红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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